第582章(2/2)

赵曦不得不向政事堂相公致敬。智慧真的不分时代。

大宋是募兵制,也就是说,军卒是一份职业。可由于没有合理的退出和更换机制,才导致了冗兵的弊端。

赵曦在创立各项产业时,说是在解决冗兵之弊,倒不如说是在完善大宋的募兵制度。

而役兵法的推动,将把整个军伍体系彻底圆满了。

赵曦期待这几位精英的发挥…~

“王相,既然是选兵,在亿万百姓中选兵,就应该有标准,这个标准虽不比新军军卒的标准,但也不该是乡绅来判定。陛下,臣以为,应该由枢密院会同兵部,以及讲武堂,制定选兵标准……”

这是权利,同样也是责任,更是枢密院的职责。文彦博当仁不让。

“朝廷一旦推行兵役的待遇,实行选兵服役期限的政策。恐怕就是城郭子民也会趋之若鹜。若是商贾选兵如何?士子选兵又如何?”

这才对嘛!韩绛说到这点,才是赵曦期望的。继续…~

“大理矿城,广南锰矿,包括怀州石炭矿,以及云应四州即将投入运行的矿城,逐年减员的数量有限,而朝廷现在军卒缺额严重。这就意味着,第一年选兵后,到服役期满,将有一次大规模的转籍军卒。”

“矿工现在在国朝已经是众所周知的好行当,到时候会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形。是否应该在选兵之时,就将未来不同的去向说明,以避免到时措手不及。”

不管吕公弼是出于产业收益考虑,还是着眼于役兵法,他这番话,也是赵曦期望的。

接下来的讨论越来越热烈了,从选兵年龄、服役期限,到役满复转的去向,甚至到军卒的晋升机制,包括服役军卒家眷的优待以及军功得爵的赏赐等等,都展开了热烈而卓有成效的讨论。

说真的,要说议事,最多也就七八人,再多就乱了。

“诸位相公,归纳起来讲,朝廷要推行役兵法,需要遵循以下几点:第一,凡年满十六岁,不分阶层,不论出身,均有义务服兵役。”

“第二,役兵不再刺字,不再实行终生制,不再以军卒定身份。凡服役期满,将恢复原本籍等籍种,奴籍抬等,贱籍转民。”

“第三,在服役期间,若达到特定标准,或有军功者,符合条件的可转官,并接收讲武堂培训。”

“第四,服役期满时,会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和能力,决定延长服役,转矿工,或者遣回原籍。”

“第五,凡家中有服役军卒者,取消该单户的各项税收,地方官府要根据各地情况,每年给予军户一定的补贴。这这一项适用于目前新军军卒。”

“第六,士子服役,若能达到新军军卒标准者,选兵当年即擢升从七品武义大夫,且授予相应文职,不影响其考举。”

“第七,商户服役,免税将根据该商户的营生,商户家丁口数,以及所处州府等情况予以厘定。”

“第八,役兵实行选兵举兵相结合的方法,枢密院会同兵部制定选兵标准,在地方州府举荐的基础上,由各地驻防新军将领自行选兵。州府举兵被选中的比例,将纳入官员考功项目。”

“诸位相公,大体框架今日初步拟定,具体细节还需要琢磨,还需要诸位费心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