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(1/2)

“牢里今天是酸菜炖冻豆腐,大碴粥,搭配的蒜茄子^”王富贵在一边详细的道:“仆役们吃的是萝卜丸子汤,搭配的大饼,咸菜就是蒜茄子,军士们的大锅里,今天熬煮的萝卜羊肉丸子汤,当宵夜用的,半夜一人喝上一大碗,驱寒。韭菜炒鸡蛋……是丁小牢头儿单独做出来的,分了三盘子,他自己留了一盘,杜大人一盘,您……一盘。”

王佐乐呵呵的吃了晚饭。

同时,丁田这里,再次迎来了林七:“你这老来这里干啥?”

“听说明天,就要发卖一些人了。”林七拎了二斤卤猪头肉过来:“我想求你个事儿,你到时候能不能……能不能……。”

“不能。”丁田摇头:“你别胡思乱想了,这可是官卖!”

早在刚来的时候,丁田就详细的研究过这里的法律,官卖的意思,就是由官府卖出。

尤其是处理贪官污吏的时候,他们的家里,有无数的下人,这都是贱籍,在古代,这相当于是牛、马一样的存在,都属于“财产”的范围内。

这样的人,都是要发卖出去的,不过这发卖不再是主家发卖,而是官府发卖,价格公道,买的人也放心。

因为这是“官卖”出来的下人。

买的人官府也会挑,一般的平民百姓,不会卖给他们,因为首先“良贱不通婚”,就是怕平民百姓买回去漂亮的女人,给他们生孩子。

而且这用下人也是很讲究的,就像是一般的普通人家,是不会用下人的,一个是用不起,另一个则是用不上^

能买下人伺候自己一家子的,那起码也得是大地主级别。

林七一个衙役,绝不可能。

林七蔫头耷拉脑:“我就是……。”

“你也别惦记她了,那样的丫鬟,配不上你……。”

“是我配不上她……她长的那么好看……我一个当衙役的。”林七明显还在牵肠挂肚。

“何况朝廷早有严律,第一,良贱不通婚;第二,男子四十无子,方可纳妾!”丁田告诉他:“别想了。”

按照法律规定,平民男子,四十无子,可纳妾一人,以延续香火,诞育后代。

两条鸿沟,足够隔开他们俩了。

“唉!”林七大大的叹了口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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