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(1/2)

持斩衰之服者,在三年丧期中的饮食起居日常行为也有制度规范。饮食方面,《礼记·间传》说: “斩衰三日不食。”《问丧》说:“亲始死……水浆不入口,三日不举火,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。 ”就是说首先要绝食三天,到既殡以后,可以“食粥,朝一溢(1升的1/24)米,莫(暮)一溢米”;百 日卒哭以后,可以“疏食水饮”;一年小祥以后,可以“食菜果”;二年大祥以后,可以用酱醋调味; 丧满服阕,禫祭以后,才能饮酒食肉。但也有变通之处,《礼记·曲礼》说:“有疾则饮酒食肉,疾止 复初。……五十不致毁,六十不毁,七十唯衰麻在身,饮酒食肉处于内。”居丧期间身有疾病或年事已 高,为了避免身体毁伤,不能从头至尾办完丧事,陷于“不慈不孝”,允许增加营养以保护健康。在居 处方面,规定在未葬以前,孝子要“居倚庐,寝苫枕块”,“寝不脱绖带”。倚庐是靠着门外东墙临时 搭建的简陋棚屋,苫(shan)为草垫,块指土块。既葬以后,孝子所居倚庐的内壁可以涂泥挡风。百日 卒哭以后,可以对倚庐稍加修整,并铺设不纳头的蒲草席。一年小祥,才拆除倚庐,在原处改建小屋, 用白灰涂墙,称为垩室,居于其中,并铺用普通寝席。二年大祥,复居正寝,但仍不能用床。直到服丧 完毕,才一切如常。妇女居斩衰之丧,则不必居倚庐和寝苫枕块。其他方面,规定在未殡之前,孝子要 哭不绝声,“昼夜无时”,既殡以后,要一朝一夕哭两次。以后在整个丧期中,“思忆则哭”。至于不 得婚娶,不得赴宴,不得听音乐,不得游戏笑谑等,更是理所当然。还有三月不沐、在大祥移居正寝之 前夫妇不得同居等要求。总之,为了表示哀痛之深,持斩衰之服者在居丧期间要过极不正常的生活。《 礼记·三年问》说:“创钜者其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。三年者,称情而立文,所以为至痛极也。斩衰, 苴杖、居倚庐、食粥、寝苫、枕块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”事实上这许多琐细而苛刻的规定一般人很难完 全做到,后世也多有变通。“居倚庐、寝苫枕块”,只是名义上的礼节,饮食之类,更难限制。但居丧 尽哀,仍是普遍的伦理要求,形毁骨立,扶而能起,杖而能行,被认为是孝心的体现。孝子们向亲友分 发讣告,也每自称“稽颡泣血,匍匐苫次”。

东汉以后,服斩衰之丧者如是现任官员,必须离职成服,归家守制(守丧),叫做丁艰或丁忧。父 丧称丁外艰或丁外忧,母丧称丁内艰或丁内忧。至丧期结束,才能重新复职。在特殊情况下,皇帝以处 理军国大事的需要为理由,不让高级官员离职守制,称为夺情,但遵旨依旧任职视事者往往被攻击为有 悖人伦,要承受极大的舆论压力。在科举时代,士子遇斩衰之丧,在丧期内也不得应考。如得到父母亡 故消息故意隐瞒,不离职奔丧,叫做匿丧,被发现后,会受到严厉处分,而且为人们所不齿。

故而,石磊那五位叔叔,还真不得不离职奔丧,毕竟,那也是他们的亲姑父呢,官场上不管你怎么 样,这明面上的规矩谁都得遵守。

124 标准接待

接到圣旨后,景阳伯夫人、石家的老姑奶奶张石氏就谢了恩,将圣旨好生供奉起来,顺带安排时间 ,也要接见一下奔丧而来的五个侄子。

张石氏心里是生气的,因为她不只是给石磊报了丧,还给五个侄子家也报了丧,张石氏可不是石老 太太那等女子,当家理事自有规矩气度,哪怕再看不上石老太太以及那五个侄子,张石氏也不会失了礼 数乱了分寸。

无奈,五个侄子家的守门奴才都是狗眼看人低的货色,见来人一身麻布衣服,风尘仆仆又不认得, 就以为是个穷亲戚,连问是什么事情都没有,就给打发走了,去报丧的人也是有骨气的,既然不让咱们 进去,那俺们就当没你们这家亲戚!

回来跟张石氏一说,气的老太太砸了好几个瓷盘子。

还是石大总管坏啊!

这老狐狸看老姑奶奶生气了,立刻就在一边添油加醋:“老姑奶奶也别生气了,他们都是这几个月 当了官的人呢,若是报了丧,岂不是要丁忧?那前途可就没了,虽然说是用银子买的官职,但好歹也是 个官儿不是?”

“这是他们的亲姑父!”张石氏气的不行:“我石家怎么会出这样的子孙!弟妹不愧是庶出,这儿 子让她教养成这样,怎么有脸去见我弟弟!”

大家看出来了吧?

这位张石氏,那是一点儿都看不上石老太太的,不只是因为出身的嫡庶问题,还因为当年的事情, 除了石老太太自己,也就这位张石氏知道的一清二楚。

因为老老侯爷没有别的人可以诉苦,就只有跟这位长姐说了,后来老老侯爷养废了五个儿子的主意 ,还是张石氏给老老侯爷出的呢,根上不好,就是结了果子,也是个孬果子。

只是张石氏当时的意思是,就算是老老侯爷不管儿子,石老太太还不管吗?

不过张石氏当时是觉得:男孩子长于妇人之手,能有什么大出息?这样日后也省的跟老大拔尖儿, 且年龄上相差巨大。

等他们长大了,大侄子连嫡子都有了。

再者说,这石老太太也是王府里出来的女儿,哪怕是个庶女,教养上差了些,可是看她算计弟弟算 计的那么到位,怎么着也不是个蠢笨之人,只求她别把五个儿子养的太过精明厉害,而从来没有想过, 石老太太不会教养孩子!

结果一个有心一个无意,两个人都对五个儿子管而不精,严而不教,这儿子也不用特意去养废了, 直接就是五个废物点心。

不过张石氏这位老太太可真是说话够黑的,这种话说出来,若是被人听到了,石老太太可就惨了!

幸亏这里都是自家人。

“老姑奶奶慎言!”石大总管可是深谙“慎独”的道理,他们可是官家,有些事情必须要慎重。

“石墨啊,这里的事情我是没那个心力了,你跟张忠一起,该处理的就处理,你说的事情,我同意 了,与其在这里受气,不如回去呢,好歹我家小石头,还是念着我这个姑奶奶的。”张石氏经历过丧夫 之痛,本来已经是心灰意冷,但是看看自家才六岁的小孙子,到底是挺了过来,而石磊派石大总管带了 人来,也震慑住了那些心怀叵测的族人,张家没有血缘近亲,都是一族的远支族人,贪财的要死,张石 氏可不想在这个群狼环伺的地方久居,还是带着孩子去京里吧,起码自己的侄孙子还是个好的,值得投 靠的。

石大总管也跟这位老姑奶奶说了石磊的难处,又添油加醋的夸张了三分,就差把石磊的三个孩子说 成小白菜了。

这下子可好,一听说那石老太太竟然打上自家爵位的念头,张石氏就更要回去了,自己弟弟千辛万 苦防来防去,连五个儿子都给养废了,为的不就是定军侯的爵位不能落到有十家王府血脉的人手上吗?

若是真让她图谋了去,自己死了都不知道要怎么面对弟弟的英灵!

这样一来,景阳伯张家的张忠总管,看来的五个爷们满面红光的样子,一看就更不顺眼了,直接让 人按标准接待,不给任何例外!

什么叫按标准接待呢?

先说说,他们跟景阳伯到底是隔了关系的,虽然说是亲姑父,但是也算是外姓人,故而他们不用服 斩衰的孝。

又因为他们乃是继室夫人所出,虽然也是嫡子,但是却要在“嫡子”的前面加上“继”字,所以这 关系又差了一层,也不用他们服齐衰的丧。

何为齐衰呢?请大家看一下解释。

斩衰乃是第一等的服丧规矩,而第二等的就是齐衰。

这是次于斩衰的第二等丧服,本身又分四个等级:齐衰三年,齐衰杖期(ji),齐衰不杖期,齐衰 三月。

齐衰三年适用于在父已先卒的情况下,子及未嫁之女、嫁后复归之女为母,母为长子。父母虽然同 为子女的生身之亲,但在宗法社会中,父为一家之长,父母的地位是不平等的。又因为男女不平等,夫 为妻只服齐衰杖期,父在而母卒,其子所服不能重于父亲,也只能跟着服齐衰杖期;如果父已先卒,则 可以加重丧服,但仍为父的余尊所厌(ya,压降、降低),所以服次于斩衰一等的齐衰三年。对继母的 丧服,与亲生母相同,这是由于继母与自己虽无血缘关系,但她是父亲的正式配偶,地位与亲生母一样 ,所谓“继母如母”,服制也就没有区别。唐玄宗时制定《开元礼》,把对母亲(包括嫡母、生母、继 母、嗣母)的服制改为不管父在、父不在,一律齐衰三年,明代以后又加重为斩衰三年,与父丧完全一 致。至于母为长子,是根据母从于父的原则,但《丧服》所定子为母只服齐衰,母对长子当然不能更重 于此,所以也低于父为长子一等,定为齐衰三年。明代以后,母为长子改为齐衰不杖期。

齐衰三年的全套丧服是:

疏衰裳、齐,牡麻绖,冠布缨、削杖、布带、疏屦。

疏有粗意,疏衰裳是用每幅四至六升的粗麻布制作的,较斩衰所用略细。齐谓衣边经缝缉而显齐整 。牡麻绖是用不结子的雄麻的纤维织成的粗麻布带子,也包括首绖、腰绖两种。丧冠所用麻布也较斩衰 略细,并以麻布为缨,叫冠布缨。杖用桐木制作,叫削杖。布带为麻布所作,用如绞带。疏屦也是草鞋 ,但用细于菅草的藨(piao)草、蒯草编成。妇女则无冠布缨,代以布总和用柞木制作的恶笄,仍梳髽 ,其余同男子一样。

齐衰三年丧期也是名为三年,实际上二十五月(一说或二十七月)而毕。

齐衰杖期适用于父尚在世的情况下,子、未嫁之女、已嫁复归之女为母,夫为妻。父在为母仅服杖 期,是因为“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。天无二日,士无二王,国无二君,家无二尊,以一治之也”。 (41)但为父斩衰三年、为母仅齐衰杖期,总嫌轻重不当,“孝子心有不安”,如前所述,后世对这一规 定有所变动。夫为妻齐衰杖期,和妻为夫斩衰三年,服制上的不平等也十分明显,这也反映了妇女低下 的社会地位。此外,对因故被父亲单方面离弃的生身之母,则不论改嫁与否,也不论父在、父不在,也 是齐衰杖期之服。

齐衰杖期丧服与齐衰三年完全相同,所不同的只是丧期较短,仅为一年。

齐衰不杖期适用于为祖父母、伯叔父母、兄弟、未嫁之姐妹、长子以外的众子以及兄弟之子。此外 ,祖父母为嫡孙、出嗣之子为其本生父母、已嫁之女为父母,随母改嫁之子为同居继父、妇(儿媳妇) 为舅姑(公婆)、为夫之兄弟之子,妾为女君(夫的正妻)也服齐衰不杖期。旧时宗法制度认为,女子 一旦出嫁,就脱离了父亲的宗族,而加入丈夫的宗族,“妇人有三从之义,无专用之道,故未嫁从父, 既嫁从夫,夫死从子。故父者,子之天也。夫者,妻之天也。妇人不二斩者,犹曰不二天也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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