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潞州别驾(1/2)

“铮铮铮”三声轻响,三枝羽箭离弦而出,有两枝射中了那头正在林下拱草根的公野猪。

隆基眼神锐利,看得清楚。自己那枝箭入猪背不深,贴身侍从桃奴的箭就没射中。但护卫王毛仲身大力沉弓法精妙,箭头刺入野猪肋骨间,箭杆约没进去三分之一,令其身受重伤。

可惜这正当壮年的庞大公猪鬃毛粗硬皮质坚厚,居然还能暴嘶一声,撒开四蹄拼命奔逃。三人纵马急追,桃奴又放开几只细狗,一路汪汪叫着寻踪而去。

时值盛夏,山谷里林草茂密,又刚下过几场大雨,倒不太热。隆基胯下骏马是从京城带过来的“玉花驄”,本来就是专为行猎调教而成,步履轻快,纵跃转折追击猎物十分得力。他带着两个随从急速驰骋,离后面的围猎队伍越来越远。

隆基到潞州做这个“刺史府别驾”已有大半年,日子过得很清闲。“别驾”又称“长史”,原本是一州长官“刺史”的第一副手。在许多以宗室王公任刺史、仅挂名不履实职的州府当中,长史或别驾才是最有实权的职事官。

在潞州,反了过来。

相王旦谦退自持,虽然把五个已封王的儿子都发往外州去任地方官,却坚持除长子外的另四个小儿子“年轻幼稚不谙世务”,不堪为州牧,只让他们出任刺史之副的别驾。临出京前,又当面反复告诫他们“绝不能干涉军政要务、给小人落口实诬告我父子培植势力”。

父母都在京城,举动有人监视,隆基虽然气闷心痒,却也不敢违背严命给父亲招祸,只能专心斗鸡走马吃喝玩乐。潞州城刺史府的一座西偏院是他的“临淄王别宅”,他带着妻侍家人居住那里,每月初一十五到正院衙司点个卯、跟顶头上司刺史应酬几句,其余时间根本不往正司那边去。

潞州刺史王高义是科举出身的读书人,性情谨慎平和,对隆基这年轻的皇侄郡王相待以礼。隆基毫不干涉他施政治州,两下里都更轻松。逢节过社日或行香办文酒之会,王刺史也都上门恭请临淄王赏光,与州内宿耆乡老、士人文儒把酒畅饮共颂太平,相处得很融洽。

其实跟他在京城相王府里过惯了的日子也没差太多……如果没人管束他由着性子结交豪杰、与两京来使秘密会晤,那就更完美了。

挟弓负箭,隆基控马追着那头野猪的黑影,主要听着细犬们的吠叫声,在幽深山谷里转来转去。他觉得自己大致是沿着山路往南走,身后两匹马紧紧蹑住,应该是王毛仲和桃奴二人。有这两个随侍,与其它卫士失散一半天也没什么。王毛仲自己一个就是“万人敌”。

五兄弟离家之前,他们的父亲在王府户奴中精心挑选出一批武艺高强、忠诚可靠者,分遣随侍儿子们,负责护卫他们在外地的安全。王毛仲就是其中深受家主相王信赖看重的一个。

他本是高丽人,父亲还曾任大唐的游击将军,因犯罪全家没入官户。王毛仲就出生在王府中,长到二十几岁,体貌魁梧弓马娴熟,为人又忠正可靠。隆基在家即很喜爱看重他一身武艺,此次得王毛仲随侍至潞,主奴亦颇为相得。

三人前后相随,在山中走马半日,转过一道崖壁,隆基忽见前方坳洼里有一大片白花花的零碎硬质物。定睛一瞧,他不禁“啊”一声惊叫出口。

“三郎,怎么了?”

王毛仲忙拍马赶上来。隆基勒马停步,举起手中马鞭遥指那一大片间杂白点的泥土:

“你瞧,那边露出来的,是不是骷髅和白骨?那么多!这一片遭了盗贼么?”

连日几场豪雨,许是冲刷得那片山坡土层坍塌了,露出泥壁内层层叠叠纵横交错的人尸骨架,望上去煞是骇人。桃奴也赶上来,主奴三个纵马迫近那一片塌坡,只见方圆约有数十丈的低陷土坑里,白骨骷髅到处皆是,粗略估计死者至少上百。还有些铜矛石弹之类的兵器,锈蚀脏污不辨成色。

“潞州最近有盗贼作乱残杀百姓?”隆基皱眉自问,“没听说有盗案哪……死了这么多人,刺史府里连一点风声都没听见?”

他看看桃奴,这小奴机灵敏捷,向来很留意官衙内的各种消息。桃奴摇摇头:“三郎,奴也没听说有良人遭害的案子。至少这半年,没听过有这么吓人的……”

“三郎,这些人不是近期死的。”王毛仲跳下马,趋近去看看那些尸骨,直起腰向隆基禀告,“皮肉早就化干净了,衣衫也不剩什么,兵器锈得快烂掉。说这些人死在一百年前,可能都不为过。”

“百年……”隆基一怔,忽然想起什么,抬头望一望天,“我们往南很远……是不是进了高平县了?”

潞州治县与高平接壤,山野无界堆,这半天跑马下来,他们很可能已经出了州境。桃奴安慰:“三郎不用在意,就算有人监视,这荒山野岭的,也出不了什么麻烦……”

“不是。”隆基摇头,“高平县一千年前叫‘长平’,懂么?秦赵长平之战,就是在这地方。”

眼见王毛仲和桃奴还是大眼瞪小眼地摸不着头脑,隆基不禁苦笑。这二人一个是蕃族户奴,一个是自幼净身的阉人,谁也没读过什么书,跟他们提“长平之战”,不是白费口水么?这种时候他就特别想念薛崇简和王守一,如果他们也能来潞州……

“战国末期,秦国和赵国争夺长平,反复打仗打了三年。赵王以志大才疏的赵括代替老将廉颇固守,赵括中了秦将白起的计谋,秦军大败赵军。战后,秦军将四十五万赵军俘虏一次全部坑杀,就草草掩埋在此地……”

“一次坑杀四十五万人?”王毛仲大吃一惊,“四十五万?我大唐一时都难凑齐这么多军士!全杀了?”

桃奴也是满脸惊吓。隆基点点头:“就是这么多人,赵国那一年代的青壮男子几乎被杀光,元气大伤,此后直到亡国被秦吞并,都没能再缓过来。后来也有许多文人墨客不相信白起能一次杀那么多人,可你们看这些骨骸……”

他初到潞州,就在接风宴上听当地父老议论过此事。长平之战已经是千年前的往事,可这千年间,长平附近的泽、潞等州县持续不断地出现乱葬坑尸骨堆,每年雨季过后,四下里暴骨野莽,夜半常闻鬼哭悲泣之声。周边地名还尽有叫“杀谷、哭头、颅山”之类,冤抑之气平塞山野。

再看一眼坑坳内层迭积压的人骨,隆基摇摇头,心下悯然。他不是没见过血光杀戮的毛头小子,他经历过流血宫变,还去法场观过斩刑,日常打猎杀兽更如家常便饭。但身处如此庞大而裸露的死人堆里,瞧着那露着一排排森森牙齿的骷髅,想到他们死亡时都是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精壮年轻人,实在由不得让人横生兔死狐悲之叹。

他也做不了什么。尸骨坑太大了,他们就三个人,手中只有弓刀,无论如何没法让这么多尸骨“入土为安”。正想着,他忽然听到自家的猎犬叫声又清晰起来。

被这处尸骨坑吸引停马后,那些细狗已经追着野猪跑远,隆基本来打算放弃掉那只猎物。但这时猪嘶犬吠声音又增大,听着象是那群猎狗将受伤野猪驱赶回了主人所在的方向。

隆基三人都是精神一震,暂时不理尸骨坑了,抄起弓刀上马包抄过去。听到他们的人马动静,那受伤大公猪再次回头狂奔,三人正紧追不舍,忽见前方树林中闪出一道黑影。

那也是个装束利落的猎人,却没骑马,手持长矛迎着野猪奋力一掷,矛尖如流星闪电,竟一下子插入野猪巨大的头颅当中。那公猪长嘶一声仆倒,终于无力再逃。

“嘿!你!”桃奴拍马冲上去大叫,“那是我家郎君已经射杀的!不许抢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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